本人是高新区五龙口村村民。主要反映问题是石佛镇政府和五龙口村委会制定二期安置房分房部分条款违法。本人父亲母亲属于五龙口村民(母亲现已去世,仍享有分房资格)。两位老人共有一个儿子三个女儿,均是五龙口村民,各自分别单独立户独自生活。在第一期分房时两位老人是和其他子女分开安置的,都有单独的户口本,其中两位老人分得一套66平方米住房。因老人和儿子有家庭矛盾,其儿子去为该套房屋办理网签手续,致使老人失去房子的所有权使用权,现居无定所,由三个女儿轮流赡养。二期分房时石佛镇政府和五龙口村委会违反一期安置房分房规定,要求按照拆迁协议签名人的名单来分房,造成了父亲和儿子被迫成为了一户,父亲更是莫名其妙的失去了户主的资格,所分房屋完全不能自己做主居住权和所有权,全部房产都要归属于儿子来支配所有。父亲因为与儿子有矛盾,儿子也多次表示不愿赡养老人,因此老人去村委会和镇政府工作人员反应,要求和儿子分开安置,避免矛盾升级,遭镇政府工作人员拒绝,拒绝理由是只有全部子女同意签字老人才能够单独分户安置,任何一人不同意都不能给老人安置,老人的儿子既不用赡养老人还可以得到老人全部房产,他当然不会同意签字。如此明目张胆的违法条款谁负责制定实施的?老人的合法安置房由子女决定归属,老人的权益由谁保护?由镇政府和村委制定的违法条款引发的家庭矛盾由谁负责?由此引发的社会信访问题谁来担责? 更有甚者,根据郑州市防疫政策,5月4---11号全市静默,为了防疫要求,禁止扎堆聚集,而石佛镇政府带头和村两委张贴安置方案和安置名单,组织村民5月6、7号办理安置继承协议相关手续,因此村委5楼6楼摩肩接踵,村民络绎不绝,防疫政策怎样遵守?防疫安全如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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