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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下派单位:惠济区) [复制链接]

楼主
匿名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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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2-6-17 17:18:09 |显示全部楼层
接群众投诉,我局长兴路执法中队立即行动,执法人员告知该店负责人,因店外占道经营多次被市民投诉,向其下达惠济城综责停(改)通字【2022】第04-0002539号责令停止改正通知书,令其立即改正其违法行为,并通知负责人带好相关证件到长兴执法中队进行立案处罚;目前长兴执法中队已经对该店进行了立案处罚。下一步长兴执法中队对加大力度对该处的巡查,如发现有占道经营现象我们会立即对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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