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清除一切侵蚀公安交巡警队伍肌体健康的病毒! 荥阳市公安局党委: 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要求,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应当坚持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执行。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时,应当采取定点指挥疏导和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交通警察在指挥疏导交通时,应当注意观察道路的交通流量变化,指挥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有序通行。在信号灯正常工作的路口,可以根据交通流量变化,合理使用交通警察手势信号,指挥机动车快速通过路口,提高通行效率,减少通行延误。在无信号灯或者信号灯不能正常工作的路口,交通警察应当使用手势信号指挥疏导,提高车辆、行人通过速度,减少交通冲突,避免发生交通拥堵。交通警察在执勤时,应当定期检查道路及周边交通设施,包括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设施等是否完好,设置是否合理。发现异常,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无法当场有效处理的,应当先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级报告。交通警察发现违反规定占道挖掘或者未经许可擅自在道路上从事非交通行为危及交通安全或者妨碍通行,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上级报告,积极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发现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纠正。无法当场纠正的,可以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 多年以来,荥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拒绝采取定点指挥疏导和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执勤,人民群众极少见到交通巡逻警察定点指挥疏导,巡逻管控更是形同虚设。交巡警队伍的严重不作为导致不能及时发现道路及周边交通设施是否完好,不能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行为,荥阳市域内的道路安全秩序极度紊乱,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极高。 中共荥阳市公安局委员会应当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一)组织协调中共荥阳市公安局机关纪委、荥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加强对荥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全体公职人员的监督检查,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坚持抓当前、管长远,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变,坚决打好铁腕治警、正风肃纪持久战,常态化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 (二)要强化忠诚教育,牢牢把握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的根本要求,聚焦做到“两个维护”,教育全警更加坚定自觉地忠诚核心、拥护核心、跟随核心、捍卫核心,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决听从习近平总书记命令、服从党中央指挥。要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全警增加历史自信,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和人民警察誓词,永葆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 (三)中共荥阳市公安局委员会应当扩大干部选人视野,积极争取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支持,从郑州市公安交警队伍中调入优秀干部,担任荥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党组织书记、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确保政治上靠得住、党和人民信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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