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我叫韩红艳
我是星城国际5号楼的业主 近期物业让办理房产证让把合同原件和发票原件一块交给物业公司,但是我们手里就只有一份合同原件和发票原件、交给他们之后我手里没有任何的购房凭据了。因此事我咨询了律师和中牟县房管局、他们一致认为购房合同和发票是业主购房的一个重要凭据,当时签合同的时候一共是5份合同 开发商那里本来留的就有两份,不应该把业主的这份收回 就是办房产证也应该是用开发商留给物业公司的那份。如果收回合同将来房产证有办不下来该怎么办?岂不是没有任何的凭证?老百姓买套房子太不容易了历尽千辛万苦,确实怕被骗了。恳请有关领导能给问下这个事情 我们确实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的电话是18*******22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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