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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是指在市、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范围内,利用公共汽车(含电车)等交通工具,按照规定的路线、编号、站点、时间、收费标准运营,为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活动。城市公共客运是公益性事业,由政府支持在相应行政区域内运营,车辆运营费用的差额部分由各级政府财政进行补贴。
11路公交属于郑州市城区公共汽车客运的一条公交线路,隶属于郑州市公交公司,该线路经郑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由郑州火车站始发向西至终点站郑上路绕城高速站。
郑州市现行规范公共汽车客运的法规依据是《郑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该条例第八条第二款“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编制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专项规划涉及跨市区、县(市)、上街区的,应当征求相关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意见”。该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经批准的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专项规划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11路公交线路如果需要向西跨区域延伸至荥阳增设站点上下人,属于《郑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情形,需要郑州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征求荥阳市人民政府意见,由运营方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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