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10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何时退回2019年-2022年三年惠济区房管局多收缴公租房房租 [复制链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1-28 10:50:4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惠济区

处理时间

2023-2-13 10:36

本人于2018年分到惠济区刘寨街道中基都市春天公租房,面积59.9,主申请人为本人,还有配偶及两个孩子。
本人及配偶2018年收入为27041及2800,合计5504元,当年最低生活保障金为630元
本人通过申请郑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得到《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郑政文【2013】113号文件,按照《通知》内第二条,第三项分级补贴规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金4倍的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内的租金补贴系数为0.5,原房租509.9应收254.95
2019年-2022年3年内房租收取不规范,2022年河南郑地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接手后,也未按照政府补贴系数收取房租,仍旧按照509.9催缴,本人至今已多缴纳近万元房租,而郑地公司还是一直催我缴纳房租,本人最近一直在跟郑地和惠济区公租房管理中心沟通此事,并且愿意积极配合提供2018年本人及配偶的社保缴费记录,可是双方推诿,至此未有一方能解决此事,郑地房产通知若不补缴房租,将强行收回公租房。
2023年1月12日下午3:40 惠济区公租房一名男性工作人员联系我,全程推诿,没有给我解释任何政策文件,没有给我解决任何问题,并且态度恶劣,直接挂断我电话,之后我回电15次未有人接听,换了电话打过去就有人接听了,我询问该工作人员工号,该部门拒不告知,全程通话我已录音,希望政府给予该工作人员处分。
希望郑州市政府让惠济区人民政府公租房管理中心积极处理此事,严格按照政策让租户享受该享受的待遇,把我多缴纳的房租退回。
详细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刘寨街道南阳路博颂路东南角中基都市春天小区1号楼

此信息来自: 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点击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2 05:00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