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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建筑依法拆除(下派单位:金水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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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3-6-10 16:59:0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处理时间

2023-7-5 17:51

坐落为金水区顺河路2号院1号楼4单元1层。

该院个别业主未得到产权许可的情况下盖墙盖楼,私搭乱建无人处理。

请相关职权部门对无产权的建筑依法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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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3-6-21 11:23:34 |只看该作者
2023年6月16日,人民路执法队员到达顺河路2号院1号楼4单元1层进行调查处理,经查,顺河路2号院1号楼4单元1层最西侧有一层装有木制围栏白色墙底的矮房,矮房上搭建了一层钢架结构的遮阳棚,外围围有木制栅栏,栅栏内摆放有多盆绿植。执法队员当场对该处违建当事人进行了调查询问,同时通知其立即拆除楼顶钢架结构的遮阳棚。2023年6月19日,执法队员再次到达该地进行巡查,发现遮阳棚已拆除。如有疑问,欢迎拨打人民路执法中队电话:55611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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