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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查处拖欠教师工资违法行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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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0 11:44:2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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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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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决查处拖欠教师工资违法行为
郑州市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广大教师反映,近几年来,荥阳市拖欠全体教师工资现象非常严重,主要包括平时考核补贴、农村教师工作补贴、年度考核奖励津贴、文明校园奖励津贴、取暖费、高考监考劳务费等,郑州市人民政府应当责令荥阳市人民政府按时足额支付教师工资,此前拖欠的教师工资应当在15日内全部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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