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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预防为先”的理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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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0 17:05:2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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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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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预防为先”的理念
郑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与处理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预防比处理更加重要。全国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推动交通安全治理模式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型,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预防为先”的理念,聚焦“人、车、路、企、政”五大交管要素,以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精准精细开展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科学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代化水平,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路畅人安是全社会的共同期盼。郑州市域内多条道路上存在废弃的铁路,例如江山路、天河路、金杯北路、金河路、东风渠滨河路、开元路、文化北路等,群众多次向政府机关举报,但是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这些废弃铁路早已构成公路上的坑漕、隆起等损毁,属于道路交通安全严重隐患。
郑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推动交通安全治理模式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型,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预防为先”的理念,督促指导相关单位立即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对于废弃铁路所属的产权单位存在的,郑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应当向产权单位依法送达《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产权单位在7日内组织人员对废弃铁路予以拆除,重新铺设沥青,确保路面平整、无坑槽,消除安全隐患。
如果产权单位拒不整改的,郑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应当立即实施代履行。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废弃铁路所属的产权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第五十二条 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处理。
对于废弃铁路所属产权单位不存在(企业破产)的,郑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应当向惠济区城市管理局等道路管理部门依法送达《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道路管理部门在7日内组织人员对废弃铁路予以拆除,重新铺设沥青,确保路面平整、无坑槽,消除安全隐患。
如果道路管理部门拒不整改的,郑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应当向区级纪委监委提出书面意见,由区级纪委监委对道路管理部门领导干部给予处分,责令道路管理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对废弃铁路予以拆除,重新铺设沥青,确保路面平整、无坑槽,消除安全隐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二)拒不执行或者变相不执行、拖延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的。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二)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三)工作中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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