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龙湖镇文昌路附近居民,特此反映文昌路临街自建房区域一处新建建筑的合法性质疑。具体位置位于文昌路与祥安路交叉口向北约100米路东(两侧门店分别为“爱情麻辣烫”和“优客美妆”,两户房东近期在公共通行区域搭建约30平方米临时板房拟用于出租。经持续观察,该建筑未见任何规划许可公示文件,且施工前未进行公示。
当前引发以下客观问题:
1. 通行安全恶化:原可供行人及非机动车通行的通道被占用,迫使人员绕道。
2. 应急隐患:通道宽度被压缩至目测不足1米,严重影响紧急情况下人员疏散及救援通行。
3. 商户权益受损:后方成排商铺门面视野被完全遮挡,剥夺其它商户经营条件。
需特别警示的是,周边多户房东已出现观望态势。若该建筑最终被认定违规却未及时处置,恐诱发整条街公共空间遭连锁侵占,导致区域性安全秩序失控,完全违背《河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71条“新增违建零容忍”原则。
现依法提请相关部门:
1. 现场核查该建筑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2. 如属违法建设,请依据《城乡规划法》第68条 立即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
3. 对文昌路类似侵占公共区域行为启动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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