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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金水区工商局为什么批准住改商快捷酒店经营?(下派单位:郑州市工商管理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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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5-14 09:20:4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金水分局

处理时间

2012-7-4 10:22

凤鸣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置地广场D座楼上一共有7家快捷酒店,可房产证上实为住宅,快捷酒店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半夜常常有陌生人(酒店的客人)敲房门,在楼道里吼唱,酗酒后随地乱吐,酒店常常用电梯往楼上搬运布草等材料长时间占用电梯,这种住改商的情况,他们有营业执照吗?谁给办的营业执照?增加我们住宅楼的安全隐患怎么办?社区、办事处、规划部门、房管部门,谁来查一查这种不安定因素?

《物权法》规定“业主不得违犯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如果没有经过全楼业主的同意就把住宅做经营,就等于违犯了《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小区业主有权要求其恢复房屋的住宅用途。我也是业主,为什么没有一家酒店一个人来争得我的同意???工商局为什么在不经业主同意或业委会同意的情况下批准快捷酒店营业?

《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中也规定“未经规划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本来挺好的小区,被酒店客人搅和的不能、不敢住了,希望有关部门查一查,这些快捷酒店为什么能够正常经营!!!强烈要求他们撤出!!!还我清净,恢复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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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5-14 10:59:4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到的凤鸣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置地广场D座居民楼开公司的问题已由我单位受理,调查处理情况将及时予以回复。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小金鱼  在2012-5-28 15:25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半个月过去了,处理结果呢 ?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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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7-3 10:30:5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对于您提出“置地广场7家快捷酒店是否有营业执照”问题,我分局祭城工商所执法人员已多次前往调查,经查,其中6家已在郑州市工商局专业分局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另一家无证经营,已立案调查。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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