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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为啥看人收取350元安全阀?不给开发票? [复制链接]

楼主
匿名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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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5-29 09:32:44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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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6-4 09:50:30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2007年9月24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下发了郑政文[2007]170号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自2007年10月1日起,对在郑州市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开始按新的收费标准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配套费的征收标准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每平方米征收170元。同时在文件中要求燃气公司对新发展客户凭缴纳配套费收据办理天然气入网手续。同时,郑州市财政局规定,对于新郑市龙湖镇地区的燃气初装费仍按郑价工【2003】8号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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