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咱郑州市一名下岗低保人员,因为当时好心将身份证借给侄女女婿的同学过户(当时必须有郑州户口)到我名下一台二手中型客车,现在经适房办公室下达取消我经济适用房资格告知书,我的名下有车但那辆车确确实实不是我的,只有7天的异议期,请问我该怎么办,是请咱们的工作人员来我家实际调查调查还是要怎么办,好不容易等了三年多申请上资格证的,孩子已到结婚年龄,家中还没有房子住在老父亲家中,经适房办公室让找郑州车管所开具证明说明名下的车不是你的,而找郑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不给开证明也不开情况说明不管(网上v_show/id_XMTY3MjY5NzY0.html 视频为证 2010年吉林省长春市低保办审查低保户名下有车要取消资格,但确确实实不是低保户们的记者们就联系长春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调查后开具情况说明给民政部门保住了低保户们的资格,为什么咱们郑州市车管所不能借鉴一下呢?),找区里说也得请示上级,已经跑了好多天了,在经适办遇到好几个和我情况相似的要取消资格,难道我们弱势群体确确实实没车就要因为政府的文件名下有车就要白白蒙冤么?请领导们重视调查,我们愿意接受任何调查,因为我们真的没有车身正不怕影子斜,所以我们不怕任何调查!就恳请领导们帮帮我们低保人员不要让老百姓的事像踢皮球一样被有些部门踢来踢去了!万分感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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