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参加2011年巩义招教被录取的老师,从去年2011年8月底上岗工作至今未获得一分钱劳动报酬。我们从去年11月将有关工资手续上交后,一直到2012年4月才听到工资发放的消息。可是仍有42名老师没有工资或少发工资。当时有关部门给出的解释是,应届毕业生工资按报到证的日期开始起薪,我们中有些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因为有关国家政策,和程序办理问题,有的报到证11月才办理好,那就意味着从2011年9月到11月的工资打了水漂;而对于走工作调动程序的老师来说,后果更惨,他们被告知重新交材料,重新认定工龄,可是大家等了近两个月,补交了6000多块养老金之后,结果仍是工资从2012年4月起薪,给出的理由是编制是从2012年3月中旬才定下,工资从上编制开始。也就是说从2011年9月到2012年3月的工资被抹煞。更令人气愤的是,他们还要再自己掏钱补上从2011年9月-2012年4月的养老保险金,试问一分钱工资都没得到,如何再上交这笔不合理的钱?
找有关部门解决,他们也是在相互踢皮球,推卸责任,一群毕业不久的大学生没有背景,没有门路,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当时报考招教考试,大家都是满腔热情,可是在岗位上兢兢业业的大半年竟换得这样的结果。农民工尚且可以自己光明正大地去讨薪,而这群大学生,曾经辛苦地考上招教,带着父母的期待,带着对教育的热爱,如今遭遇这样的不公却无处求助。是否要有人追随前不久离去的河北高中老师的步伐才能引起关注,难道非得付出生命和血的代价才能有可怜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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