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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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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1-18 08:39:51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如省人才、市人才、各县(市)区人才等,它们的区别只是所属部门的不同,其它无任何区别。为便于享受人事代理服务管理,一般情况下档案应在工作人才交流机构代理,其它如有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各级人才交流部门,登封市人才交流中心的电话是:62818829,希望我们的回答能让你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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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11-21 08:21:10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我们的答复意见有三点:1、提醒广大大中专毕业生到正规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托管档案;2、说明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职能一样,只是所属部门不同。即在登封和郑州托管档案是一样的;3、建议你根据工作单位要求,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托管档案,便于享受年度考核、定级、代缴“三金”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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