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87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郑州之痛 [复制链接]

楼主
匿名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使用道具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2-1-31 10:00:21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您对郑州建设发展的关注,高架桥的隔音问题由城市管理局负责,我把他们的答复转发给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根据该法律条文规定,该小区建设单位应采取相应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5-28 13:47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