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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摊面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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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6-22 14:01:0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人防办

处理时间

2012-7-3 09:46

请问房管局:住宅楼下地下室是人防地下室,是否要将这一部分面积公摊给楼上各家各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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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6-26 11:19:34 |只看该作者
已转郑州市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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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zzhh  在2012-6-27 16:42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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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6-28 17:31:06 |只看该作者
zzhh 发表于 2012-6-27 16: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拜托,多学习学习业务技能!!!!!!

亲爱的网友您好:
您提交的问题收悉。感谢您对人民防空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大力支持。
你提交的问题是“请问房管局:住宅楼下地下室是人防地下室,是否要将这一部分面积公摊给楼上各家各户?”您提的问题由房管局转交我办答复,答复如下: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四条“商品房整栋销售, 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地下室作为人防工程的,应从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扣除)。”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九条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原则“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根据以上规定,防空地下室不应计入公摊面积。
如有新的法律法规对以上问题做出新的规定的,依据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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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zzhh  在2012-6-29 08:45  评价处理结果为:满意  并评价说:处理结果我很满意,管理员您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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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地板
发表于 2012-6-26 11:20:0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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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6-27 16:41:56 |只看该作者
房管局,你怎么不转给国务院?房屋面积是房管局的测量队测量的,公摊也是你们算的,管发房产证也是你们的?和人防办有1 毛钱的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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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6-27 16:42:44 |只看该作者
拜托,多学习学习业务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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