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市区道路的交通管理,充分利用道路资源,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证道路安全畅通,结合本市道路及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郑政通(2009)33号】,规定自2009年12月1日起,北环路以南、西环路以东、南环路以北、中州大道(以上均含本路)以西、东风东路(金水路以北、不含本路)以西南的区域内,以及花园北路(北环路——中州大道)、中州大道(北环路——花园北路)和金水东路(中州大道——京珠高速公路)每天的7时至22时禁止各类载货汽车(轻型、微型封闭货车除外)、半挂牵引车、专项作业车和营运长途载客汽车驶入。
目前,我市白天道路资源非常紧张,市区道路拥堵情况严重,而夜间道路上交通流量很小,道路资源闲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夜间货运制度的通知》要求:“货运单位要自觉遵守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郑政通〔2009〕33号)规定,一些完全可以在夜间完成的货运工作(如机械设备、生产资料、建材、渣土、货物配送等),要安排在夜间运输。仓储、物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油站、宾馆、医院等单位要结合夜间货运制度,安排专门人员夜间值班,实行夜间收货、发货”。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发挥道路资源潜力,提高路网有效使用率,合理配置交通流的时间分布,均衡调配白天、夜间的道路资源,缓解白天市区交通压力。
鉴于以上情况,货运车辆在22时至次日7时间进入市区行驶是符合交通法律、法规和我市相关制度的。同时,交巡警支队将加大对货运车辆上路通行的管理和宣传力度,确保驾驶人文明行车、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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