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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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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iqin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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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黑心开发商广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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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1-25 10:43:26 |显示全部楼层
想必所有的业主对于广厦的谎言已经习以为常了,2010年8月--10月期间,1#楼的主体工程已经基本完工,基于此,500多位准业主对广厦承诺的2011年9月31号交房深信不疑,对于合同上的延期违约金日0.1/10000的标准颇为轻视,因为我们相信即使是一只乌龟也能在一年的时间内爬到终点,但我们万万想不到的是,一年后的今天,主体工程仍是基本完工的状态,如果不是我们一直以来的努力与广厦谈判、争取,现在可能连水电暖的基本配套都尚在规划中.......



    配套及细部处理已完成80/100,更是扯淡。

住宅小区的基本配套,一般来说,配套设施是指与小区住宅规模或者人口规模相对应的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的总称。道路主要是指小区内的道路以及小区与城市公共交通路线相连接的道路以及相关设施。公共绿地是指小区内的绿地建设。

公共服务设施可以分成两类:

第一类是与基本居住有关的各种公用管线以及设施,包括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络、供暖、雨水处理、污水处理等,这些设施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满足;

第二类是与家庭生活需求有关的各种公共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等设施,这些设施是对基本居住需求之上的更高生活需求的满足。

    天燃气管道在11月11号也就是13天前,工地现场只看到了厨房地板上打的管洞,屋内还没见一根管子,也许这13天安装工人日夜不休突击完工了吧,但仅仅是也许。



    暖气只提供入户的实在是隐患多多,现在试压仅仅是在实验主管道有没有破损和接缝不严,交房以后,每户的暖气管道都需要自己铺设,施工质量良莠不齐,在供暖前是无法测试自己屋内管道的严密性的,如果供暖时才发现漏水,后果可想而知,而且由于不是开发商提供的管道,后期维修物业也不会管的。

大家一起看看热心邻居提供的最新工地照片吧,看过之后你对何时能交房自然有个判断。



如果你是业主,请记住两个QQ群:榕树公馆业主群93325887

                                广厦业主互助群16869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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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11-25 10:44:00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一名广厦城市之巅1#楼(红旗路北与黄河北街东)的业主,延期一次我能理解,延期二次我再忍忍,但是开发商的态度和对我的不公平我无法忍受,当时逼着我签下不公平合同,现在拿着合同要挟无限期交房,我实在无法接受,如果领导不信,可以点开以下几个帖子,上面都详细记录了,这半年来楼盘工地的进展情况,您看了就一切明白了!恳求领导能为我们做主,辛辛苦苦一辈子买的房子,我们不骗、不坑,但竟然让我们受如此折磨,情何以堪,法制何以容呢!

帖子一:2510168023~-1~499/40956022_40956022.htm
帖子二:2510168023~-1~499/41070870_41070870.htm
帖子三:2510168023~-1~499/41068704_410687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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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1-11-25 10:56:36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赔偿。一号楼约定合同赔偿是十万分之一,而郑州乃至全国行业内约定俗成的赔偿是万分之三(甚至广厦置业和郑州人民医院签定的赔偿也是万分之三),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也应该在万分之三左右。因此合同内关于延期交房赔偿的约定,是单方面的霸王合同,这与合同法的基本出发点相违背,此合同是否合法?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可恶!可恨!可耻!---

点评

1#楼  是呀,十万分之一太黑了。  发表于 2011-11-27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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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1-11-25 11:17:15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我是2010年跟广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楼盘名字叫:榕树公馆一号楼。合同约定11年9月底交房。可是到了2011年9月开发商说要推迟2个月交房即2011年11月底交房。这个,可以忍。但是到了2011年的11月底还是没有给交房,并且说具体什么时间能交房,也不能确定。
        希望,有关部门的领导们抽时间关注一下这个问题。也给广厦一号楼800多户的老百姓做个主。不能让老百姓就这么无限期的等待下去。
       可恶的开发商,用合同欺诈的手段,在延期交房的问题上做手脚,让大家给他签按十万分之一的比例来赔偿业主。明显,是不公平的合同,但是开发商说是合适合同根本就不允许该合同,不签的话就拖着。无奈的情况下,大家也只能认了。这样的赔偿条款,对开发商跟本不造成任何压力,比他们贷款便宜的太多了。他们根本不在乎。  身为业主,再次严重*:
1.五年不交房,广厦坑爹令人发指!
2.榕树公馆没见一棵树!广厦工程进度赛蜗牛!
3.万分零点一赔偿空前绝后!
4.延期之后再延期.广厦交房遥不可及!                                                   
       希望有关部门,了解一下情况,给我们一个说法。让我们也能尽早住进自己的房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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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11-28 17:47:49 |显示全部楼层
合同赔偿的日标准为十万分之一,这么低的标准仅仅是同地段,同等房产租金的十几分之一,由于广厦不能按期交房,却要我承受延期带来的损失,这公平吗?这下延期八个月,八个月的租金抵上我半年的工资了,我真的活得好累啊,辛苦半辈子攒钱买套房子,希望能结束漂泊的生活,却没想到如今,钱付了,我却无法按时得到自己的房子,交着贷款还要租着房子住,违约金少的可怜,这对于违法的广厦来说根本不值一提,违法的成本太低了,低的不由自主的都要违法! 我好可怜啊,儿女要养、爹妈要活、自己吃糠喝开水就算了,还连累一辈子为自己辛苦的爹妈,耽搁年幼无知的儿女,相濡以沫的妻子也跟着受苦,都是这个房子,这个开发商,这个丧尽天良的广厦!房管局的回复是在“执政为民”,还是在为开发商开脱,让人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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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12-1 15:07:06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心泪 感谢社区管理员。
请问管理员,合同赔偿的日标准为十万分之一,这么低的标准仅仅是同地段,同等房产租金的十几分之一,由于广厦不能按期交房,却要我承受延期带来的损失,这公平吗?这下延期八个月,八个月的租金抵上我半年的工资了,我真的活得好累啊,辛苦半辈子攒钱买套房子,希望能结束漂泊的生活,却没想到如今,钱付了,我却无法按时得到自己的房子,交着贷款还要租着房子住,违约金少的可怜,这对于违法的广厦来说根本不值一提,违法的成本太低了,低的不由自主的都要违法! 我好可怜啊,儿女要养、爹妈要活、自己吃糠喝开水就算了,还连累一辈子为自己辛苦的爹妈,耽搁年幼无知的儿女,相濡以沫的妻子也跟着受苦,都是这个房子,这个开发商,这个丧尽天良的广厦,如果它再无法无天、胡作非为下去,我不活了,我死也要拉着垫背的,跟我同走黄泉路,本人说到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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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12-1 17:42:34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你要知道房子对老百姓来说是对生活的全部希望,钱你们已经赚得足够多了,不要人心不足蛇吞象,知足吧。真把业主逼到走投无路的份上,你说损失最大的是一无所有的我们还是肥肠满腹的你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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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1-12-5 17:11:18 |显示全部楼层
是谁坑了广厦800余户可怜的户业主?是谁让某些人那么猖狂,欺人太盛?就没有正义、真理吗?坑爹的广厦,呜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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