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12月开始, 河南公布了民用天然气涨价方案,其中郑州民用每月超过50方以上部分的价格为2.92。这个价格超过当时的听证会民用气调整后价格的最高价(2.5元)。同时也违反天然气用气价格定价原则, 即民用气应低于工业和商业用气价格, 现在郑州工业用气价格也不过2.86元。
从燃气公司的运营来说, 调整后的价格更是不合理。 燃气公司购气价格与民用气和工业用气的销售量直接相关, 民用气量比例大,华润燃气的采购价格就会直接降低。 居民超过每月50方的部分也是民用气,直接帮助燃气公司降低了采购价, 而售气时这部分却超过了工业用气价格,这就相当于燃气公司直接从郑州市民手中掠夺了财富(华润燃气以民用气的采购价格购气, 却以超过工业用气价格售气)。希望物价部门认真核实上述情况,纠正违法行为,为人民争取应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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