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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投诉艾莱依家纺噪声扰民(下派单位:二七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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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8-23 10:13:0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淮河路街道办事处

处理时间

2013-1-6 09:37

截至23号,陇海路勤劳街口西南角的艾莱依家纺还在使用音响促销,噪声扰民。该店一意孤行,视法律为无物,视执法部门的警告如儿戏,屡教不改。这已经是最近我们第四次投诉了,请依法严惩。请注意国法规定的是禁止、、、、、、建议给予艾莱依家纺2000元以上罚款。

附: 国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附:《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一条 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商业经营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通过其他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
  (二)未经批准使用车载高音喇叭巡回播放;
  (三)娱乐、健身、商业宣传、大型社会活动时,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生活的;
  (四)其他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生活的行为。

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可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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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2-19 01:38:58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该问题经过街道执法人员的说服教育,该店店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影响了别人,已答应以后将音量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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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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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12-21 09:16:05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该问题经过街道执法人员的说服教育,该店店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影响了别人,已答应以后将音量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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