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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广路与长江路领峰交房问题,望给业主公平公正的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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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3-6 22:32: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物价局

处理时间

2012-3-16 10:40

京广路与长江路交叉口领峰3月1日交房,但是根本达不到交房条件!违规收费,霸王条款!
1,小区完全没有绿化,绿化的地带现在却出租给卖建材的用来买卖水泥沙子。
2,小区的消防器材完全没有到位,消防箱里面是空的,34层的高楼,装修的时候,如果着火,业主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证。
3,小区没有安装监控设备,小区的物品安全得不到保证
4,强制收取物业费,必须交半年之上的物业费才给业主钥匙,我们自己买的房子,还没有入住必须交半年以上的物业费
5,物业费太高,郑州龙跃物业公司在郑州只是一个三级资质的物业,却收1.6元的物业费,太高
6,当初买领峰的房子说不到20%的公摊面积,我74.44平的房子,室内测量的面积却只有44平,严重超出了郑州所有小区房子的公摊面积,领峰涉嫌欺诈业主。入住的房子和当初的承诺严重不符。我们业主辛辛苦苦几十万买的房子,40%都被公摊了,我的血汗钱呀,怀疑我们业主所有面积的真实性。
7,强行向业主收取1000元装修押金和4元/平方的垃圾清理费。不交不给钥匙!         
龙跃物业不仅违规收费,而且对业主态度异常蛮横!

在人大代表大会召开的时候,在315马上来临的时候,我们希望物价部门能够还我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给广大业主一个和谐的家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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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3-7 10:07:0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将做调查了解后给您回复。郑州市物价局 2012-03-07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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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3-7 11:37:40 |只看该作者
说的都是事实,龙跃物业就是垃圾,也不给验房就让交物业费,垃圾费,什么的。连水都没有,消防也不合格,15楼有个管道还在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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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3-7 11:40:53 |只看该作者
   说的太有道理了,领峰绝对是霸王条款,对我们准业主做的条款太霸道了,完全不合理!
  物业凭什么能收那么高?就因为是商业房么?垃圾清理费有为什么收4块平方? 设备那么不合格?物业那么霸道?不清不明为什么就收我们那么贵的费用?  公摊面积说好的24%,但是去验收房子真的是24%么?
   请求有关部门给市民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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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3-7 11:47:40 |只看该作者
  说的太有道理了,领峰绝对是霸王条款,对我们准业主做的条款太霸道了,完全不合理!
  物业凭什么能收那么高?就因为是商业房么?垃圾清理费有为什么收4块平方? 设备那么不合格?物业那么霸道?不清不明为什么就收我们那么贵的费用?  公摊面积说好的24%,但是去验收房子真的是24%么?
如果我们得不到满意的答复,我们 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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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3-7 12:00:06 |只看该作者
糊弄业主买房,给我说的是不到20%的公摊,现在才知道是40%的公摊,售楼部服务差的要命,还有就是龙跃物业和郑州海豫是一家公司,海豫的前身是河南龙跃房地产,瞎糊弄,后来给郑州政府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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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3-7 12:01:12 |只看该作者
卧室内有一道500的大梁,郑州海豫和领锋不是坑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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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3-7 12:07:00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上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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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3-7 12:33:02 |只看该作者
公摊之大,郑州难见,卧室和客厅有大量,房间的尺寸不方正,抹灰漏网,入户门差的很,就像两个薄钢板焊接组合的,不是钢质门,更不是防火门。小区内没绿化,没水,没消防设备,(恐怕消防也没验收吧),无建设部门的任何文件,根本就不具备条件,强行交房,物业和售楼部服务之差,郑州难见,出口就要1.6元,你以为你是鑫苑,你以为你是升龙啊,你以为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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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2-3-7 14:08:32 |只看该作者
海豫房地产及龙跃物业都是垃圾中的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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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2-3-7 14:39:52 |只看该作者
要求换物业,弥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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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2-3-7 16:56:07 |只看该作者
公摊问题最重要,得给大家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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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2-3-7 16:56:46 |只看该作者
强烈要求有关领导查一下公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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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2-3-7 17:24:30 |只看该作者


         物业1.6元/平方,如果收的有道理,也可以接受。但是,询问物业1.6元/平方包含哪些内容时,物业的工作人员回答让人不接受,他们回答:反正是物业费,难道你还想包含什么?
        其实物业所必须提供的,他们什么都没有,没有绿化、没有大门、没有消防、没有监控设施,连最基本的供水问题现在都没有解决,交房子已经一星期了,现在还是没有水。院内的保安的作用不是保护业主的安全,主要目的是为了监督业主装修时候,有无交过装修保证金、垃圾清运费。
        如果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便会拒绝交钥匙,这分明是诬赖嘛。
        同意楼上的看法,此物业乃垃圾中典型的极品!!!流氓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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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2-3-7 17:59:28 |只看该作者
上面写的都是事情,希望相关部门出面处理,对于公摊面积这么大也说明咱们的相关部门拿黑钱为开发商打开便利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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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2-3-7 19:56:35 |只看该作者
物业费凭什么收1.6元,给个说法?资质拿出来看看?物价局批准的文件拿出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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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2-3-7 22:08:22 |只看该作者
公摊给的大家一个说法 太坑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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