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人社就业〔2011〕14号)规定,社会保险补贴除对大龄就业困难人员(指持《再就业优惠证》且2008年底前初次核定享受社保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请问:2008年底前的4050失业再就业人员能享受社保补贴到退休,为什么2009年的4050失业再就业人员不能享受社保补贴到退休?都有《再就业优惠证》为啥不能享受同等待遇?
补充内容 (2012-9-4 22:07):
也请下岗失业人员加入
“郑州下岗职工俱乐部QQ群:244302890” 参加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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