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关于您所反映的九龙城一问题,经我委相关部门查处,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网友询问五大责任主体验收时间的问题。
告知单中提到的2010年12月28日是该工程五大责任主体组织竣工验收的时间,2011年4月8日是该工程验收整改完毕回复时间。
二、关于是否达到交付使用标准的问题。
根据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自2000年起,房屋竣工验收核验制改为竣工验收备案制。同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住建部5号部令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的验收是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参与房屋建设的五大责任主体(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给予结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程竣工验收,重点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
三、关于是否达到交房条件的问题。根据《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属房管局职能,我委已协调郑州市房管局对此问题进行查处。请您继续关注此问题的回复进展,同时感谢您的支持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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