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9月21日收到15*******59短信:法院提醒:您有一张法院传票未签收,开庭时间时间2012年9月22日,电话0371-61711729,郑州市中院
2、登封市大金店四中队交警,为完成当月罚款目标和任务,不顾民众意愿,在四中队门前设卡堵截摩托车辆,每辆罚款200并声称不交罚款拘留半月,
3、登封市中岳大街少室路2位交警,执法不公,罚款200元,不开罚款单,说是有驾照才开罚款单。
4、登封石道乡上窝村支书,李占豪,因君鑫煤矿采煤,需要4、5、6生产队搬迁陈村,他为了从此次搬迁中多贪污钱财,民众愿住独家愿,他为省地皮多建房卖钱,不顾民众反对,就给民众在陈村南边盖商品房。
望相关部门领导,给予重视,公正处理这些恶略事件,还公民清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