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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失业人员进言郑州市市委书记,市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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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3-13 09:58:1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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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社局

处理时间

2012-9-3 18:29

4050失业人员原凭郑州下岗再就业优惠证可享受社保补帖,现郑州市政府叫换成"就失业登记证"后,社保补帖就不能享受啦.关健是把下岗再就业作为稳定就业来对待。   现在郑州市2011(14)号文件规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才能享受社保补贴,  一、“就业困难人员”对象范围,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4050登记失业人员:指在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申请认定时,须未实现比较稳定就业。         比较稳定就业的标准是:被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并稳定在6个月以上的;自谋职业的,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灵活就业的,本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稳定在6个月以上或12个月内累计在6个月以上.     
按上述所说,不能享受社保补贴的原因是自主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是实现比较稳定就业。
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2009-05-21)  第四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积极帮助和扶持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二)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以下就业扶持:(五)对实现灵活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关于进一步做好“4050”等困难人员就业工作通知 豫人社[2010]16号        
落实省委卢展工书记关于做好就业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4050”人员就业援助力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二、加大力度,完善落实“4050”人员就业援助政策
      落实“4050”人员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三分之二的补贴,提高灵活就业的稳定性。
      这些政策是很明确的吗,4050人员灵活就业的为何不能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呢?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信访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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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3-13 16:40:33 |只看该作者
郑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等待郑州市领导研究  ,要相信政府,相信群众, 人民反对的我们就要反对,人民用户的我们就要拥护到底!

再就业优惠 换发工作 不可小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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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3-14 15:28:50 |只看该作者
不要难过 不要忧伤  看2013年以后如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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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地板
发表于 2012-5-4 09:09:4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就业困难人员仍然可以享受社保补贴。《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五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以下就业扶持:“对实现灵活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只要网友按规定的程序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即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郑人社就业[2011]14号”规定“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才能享受社保补贴”与《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并不矛盾。《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规定,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的社保补贴政策到2011年底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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