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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治理要求不一,福华街办事处扰民(下派单位:二七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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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0-22 14:43:5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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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华街街道办事处

处理时间

2012-11-1 10:25

政通路路段东大学路到京广路,街道南北分属两个办事处,路北要求整洁干净。但对于路南福华街辖区,要求颇多,现又要求商户拆除门头LED灯,门头差的要把门头拆除。难道拆除后留下的坑洼真的更利于市容。路北的LED即不要求拆除,也没有影响市容,更鼓励常亮LED。为何偏偏福华街办事处要求拆除。

路面商户占到经营不去管理,有些商户平常送点东西,检查来了还提前通知,我们这些做烟酒的小商户怎么经得起折腾,一会拆除门头,一会让关门等检查。不检查的时候围在商户门前聊天影响生意。这种执法人员和土匪有什么区别。

同一街道不同办事处辖区的要求规范为什么不一样,难道为了让你自觉给好处?难道城市管理真是工作太清闲了?一条路上乱停乱放不管,门外经营不管,小摊卫生不管,建筑垃圾不管,就会借着整治检查的风去管点恶心收好处的事?

回复不回复都可以,以前看到城管名声不好,还有理解其执法难,现在看来部分公务员不在乎政府形象,生生要把自己和民众搞到对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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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0-22 14:52:37 |只看该作者
关于此问题我办已受理并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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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10-22 16:08:0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朋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根据郑州市城市管理整治提升活动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郑州市城市管理整治提升活动近期重要工作部署的通知》(郑城提升【2012】5号)的要求,要对包括“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在内的六大问题进行整治。其中关于门头牌匾和LED灯的整治标准为“未经审批的LED显示屏和游走字幕广告一律拆除;不得有一店多匾(招),一楼多招现象;门头牌匾、霓虹灯、LED显示牌不得出现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污浊、锈蚀、损毁、变形等问题”。我办是按照上级有关精神进行整治的,请广大商户给予理解,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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