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部几年前就私自将小区东大门(经一路)沿街围墙改建成门面房,对外出租,收取房租,盈利。干扰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并且影响小区的治安情况,还严重影响小区的采光透绿。
这次,在吴书记的号召下,全市都在热火朝天的进行旧城改造项目、网格化管理。这几间门面房终于被拆除了,小区居民都很高兴。可是没有想到,物业公司竟然在原址上重新修建门面,只是将屋门口改了个方向。对于这种公然违反市政府号召的行为,对于这种阳奉阴违执行政府统一布署的行为,是不是应该被制止?
这种恶劣的行径如果不被纠正,你方扒过我在修,那市领导的英明布署岂不是全面落空?此风不可长,此事不可为!恳请有关部门领导过问一下,敬等金水区网络办、花园路办事处、农业院社区的及时回复! 希望尽快恢复原处的绿地,停车位!
今天,正值心通桥网络平台一周年之际,我们衷心希望:此桥常在、常通、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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