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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做法实在令人愤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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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2-13 21:29:18 |显示全部楼层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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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社局

处理时间

2012-1-10 19:58

你好!现在外聘教师进入工资核定阶段,但贵局工资处非要把我们的工资级别高职低聘。我们盼来盼去好几年,我从06年就到现在单位上班,5年过去了,职称不能评,先进不能评,像一个二等公民。等来等去等到了这么个结果,还要高职低聘,真是悲哀。请领导关注一下,我们几百号人在等结果,你怎么能说市教育局的事呢。现在有些学校没有高职低聘,教育局已经按照其他在编老师一样为我们岗位设置了,贵局却按照高职低聘来处理,完全不顾及我们这批教师的感受,也完全不顾及教育局按照岗位设置处理此次入编教师,经核过工资,为甚么学校不一样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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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1-12-14 10:30:32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我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务岗位需经单位聘任,并报职称处审核同意后(出具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兑现相应工资待遇。近几年,部分事业单位新调入或招录的具有中级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大部分是教师),由于受单位人员结构比例限制(职称指标限制),未按原专业技术职务办理聘任手续,工资待遇一直执行低一级职务。按照规定,兑现职称工资需办理职称聘任后再到工资处办理工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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