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集体土地上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2011]11号)文件规定:“在郑州市市区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村民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住宅的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同时规定:“在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已纳入近期(五年)建设或改造计划的集体土地上,不得新建、扩建住宅,因危房改造等原因确需建设的,应取得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村民住宅建设层数不得超过三层,每层高度不超过3.3米;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村民住宅建设应当符合依法批准的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并依法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于郑州市市区,辖区村民建房应当遵守市政府的相关文件规定,同时,按照郑州市合村并城建设计划,你所在村庄已被纳入近期建设改造计划,因此,按照市政府规定你的房屋即使有宅基地证,也要在符合危房改造和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前提下,才能新建、扩建住宅,且不能超过三层。这是京航办事处的回复!
我是一位京航办事处的村民,我与7月份整修老宅子给孩子结婚用,9月份房子(房子三层)盖好。结果在10月19日没有任何通知、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房
子被强拆,建筑楼板,梁等材料全部砸断。到现在快三个月了,遗留问题没有解决,民工向我要工钱。我就是咨询一下,村庄并没有拆迁。
补充内容 (2013-1-7 08:03):
我是有宅基地证的。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规划局 点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