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在金程梦圆山庄买了一套房子,当时说2011年可以交工,可到了2011年年底,说因为天气原因,不能交工,延迟到2012年五一前后。可到了2012年五一前后又说社区的道路正在修理,达不到交房条件,预计十一前后可以交房。(当时只有四五个工人在哪里有一下,没一下的干着,这样的速度估计拖个2-3个月也可能)于是我就耐心等待。转眼间到了十一,打电话问情况,又说正在交房,还没轮到我们,让耐心等待,很快就交房了。这个“很快”让我又等了两个月,打电话问情况,说因为种种原因,推迟了交房时间,年前可以交房。前几天又打电话询问,说年前交不了了,说是资料已经提交建设局了,建设局准备放假了,不接受资料办理,严重对这个房地产公司不满,要求给合理的解释。按照购房合同,严重违反了购房条款,这个公司涉嫌欺诈消费者,让购房者缴房贷,办贷款,又不交房,用这种方法套取资金,实行资金运作,实属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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