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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龙凤凰城违规且欺压业主,房管局管不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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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24 14:17:5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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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16 11:10

1、本来小区暖气应该在2012年11月15日供暖的,可现今已经是13年1月底了,才通知业主说月底能通暖,但是物业以交物业费才给业主供暖缴费卡,以此为由要挟业主,否则则不让业主用暖。我请问房管局的领导们物业公司这样做不是违规吗?我们暖气费的收取和办理难道不应该由暖气公司来办理的吗?小区现在各项环境还不到位,一楼单元门厅的防盗门都拆掉一个月了,至今还未装修,这样的小区何来安全,他们凭什么收取业主物业费?
2、社区供暖是国家和政府给市民提供的市政配套,现在反而成了物业要挟业主的条件,请问是谁给予物业这样的权利,物业有何权利扣押业主供暖缴费卡?
3、根据《郑州市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凡在2010年11月30日(不含当日)以后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居住建筑,没有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对新建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监管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10〕83号)要求执行的,已加入集中供热的,所有改造费用由原建设开发单位承担,不得向居民用户收取。市住房保障局负责协调落实,完成时限2013年6月30日。不能按时完成的建设开发单位,记入企业信用不良记录。
据我们所致凤凰城未安装供热计量设备,请问房管局是如何批准开发商交房的,开发商违规交房,现在还要违规收取物业费还以供暖要挟业主,请问作为开发商和物业的监管部门难道就这样不闻不问吗?

4、凤凰城B区物业明明是二级物业为什么收费标准按照一级物业收取,那多收的这些钱是去哪了?谁给他们这样的权利越级收费?请问物价局是如何监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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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1-24 15:34:4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安排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将尽快给您回复, 请您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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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3-1-30 08:57:40 |只看该作者
已转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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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1-30 09:17:15 |只看该作者
友:
        您好!
        您的帖子已看到,我们将尽快给您回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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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5#
发表于 2013-1-30 08:57:2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关于暖气开通较晚问题:由于开发公司前期施工的原因,的确造成小区供暖延迟,其后开发公司联合物业公司一直和热力公司协调相关工作,到1月20号小区的各项工作全部结束。通过邀请热力公司验收, 1月25号,热力公司进场开始试暖, 28号下午开始正式供暖。
    关于捆绑收费问题:在供暖前,根据热力公司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开始为业主发卡,业主持卡到银行缴纳暖气费后,热力公司来小区开阀门正式供暖,在业主领取暖气缴费卡时间,物业企业的确要求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后再行领卡,对此,有的业主意见很大。经过物业主管部门的批评教育后,小区的物业服务部纠正了做法,及时通知业主领取了取暖缴费卡。
    关于防火门问题:由于个别业主在房屋装修期间所雇用的装修工没有保护好小区的设施设备,造成1号楼、2号楼大堂防火门严重损坏,为了保证业主安全,恢复防火门的作用。物业公司多次找到置业公司协商,由置业公司免费更换维修,达成协议后,物业公司于2013年1月12日将其拆除,并返厂定做,2013年1月24日已安装完毕。
    根据网友反映的情况,我们物业主管部门对该小区的物业主管进行了批评,我们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以下几点着手,进而提高服务质量,切实让业主满意。
一是从企业内部着手,要加强自身服务意识的培养;
二是物业管理企业要规范自身的服务行为;三是物业管理企业要积极完善自身的服务体系。我们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增强自身服务意识,完善自身的管理机制,有针对性的开展服务工作,就一定能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搞好。
    关于收费不合理的问题建议您向物价部门咨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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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1-31 14:29:08 |只看该作者
物业费是小事,早晚都要交,但是我们B区一号楼1单元的两部电梯相继交替出现故障,重复,频繁繁琐的被关闭电梯,现如今只有一部电梯运转,并且唯一的一部也并没能保证不出问题,但是从来没有人管。
上班早高峰出现数次出现两部同时关闭的情况,直到今天电梯坏了超过一个月没有任何说法,2013年一月份总计两部电梯同时运行只有5天,恳请有关部门核查。钱是交了,但是良心呢?
难道非要出现电梯事故才能警醒。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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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2-1 08:42:58 |只看该作者
今天早上又关了唯一的两部,到底是谁不作为啊。
我支持这个楼主的不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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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2-6 16:23:16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现就网友反映的关于升龙凤凰城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郑价公〔2004〕2号)第七条规定:业主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已约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第九条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其收费形式和收费标准由业主、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十条规定: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约定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 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致。
      经调查了解,升龙凤凰城业主在签订售房合同时,已同时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物业公司与业主双方应《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的标准执行。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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