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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紫荆山路的紫域云庭车位管理问题 [复制链接]

楼主
匿名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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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3-28 09:36:16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安排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将尽快给您回复。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2
一般0
不满意0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无印痕  在2012-4-10 10:30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我后来跟帖子继续追问,竟然被屏蔽了?为什么? 我只是想问下开发商获得了车位出售的批复嘛?现在有的业主已经买了为什么没有产权?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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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2-3-31 09:07:52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一、该小区地下空间的基本情况。
紫域云庭小区项目,是郑州裕惠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独栋商住楼,地下空间两层,建筑面积为69350.5平方米,其中人防工程位于负二层共3482平方米,51个车位;非人防工程52个车位。
      二、地下车库的产权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属于人防工程的规划车位、车库的产权归属,我市执行人防工程产权归属国家的政策,开发商不得出售、附赠。但是,按照《物权法》和《人民防空法》立法中“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只要在不妨碍防空功能的前提下,通过出租等形式供业主使用,并可按约定收取一定的费用。
2、属于非人防工程的规划车位、车库的产权归属,根据《物权法》第74条第2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因此,建筑区划内规划车位、车库的产权归开发商,房地产开发商在取得相关的规划许可,按规划许可进行开发建设后,即可以按程序取得产权,可以进行出售、附赠或出租。需要强调的是,《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对规划车位、车库的出售及出租对象进行了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的需要”。这就意味着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需要,既使其他人提出更高的条件,也不能出售、出租。
      规划为非人防工程的地下车位按程序取得产权后,首先向小区业主出售并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出租、出售具体价格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结合市场情况制定。
      如果网友还有其它问题,欢迎带有关资料直接到房管局二楼接待大厅咨询或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更直接沟通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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