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查,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未向生产队交钱,即租金问题: 2011年底6组老队长卸任后,6组内曾讨论过,2012年以前地租问题不再追究,往后6组全部企业按新签订合同执行。该合同目前正在拟定中,还将具体征求6组群众意见。
科学大道占地企业赔偿问题:该赔偿标准,参照郑州市【2009】127号文件规定进行核算。
2)、东地铁塔问题:该铁塔因科学大道占地,经乡政府、市电业局协商,由金寨村马新立主任联系人员拆除,卖了不足7千元,扣除工人工资等费用后,剩余3千余元,现金寨村存放。
3)、此问题可向乡纪委具体反映,乡纪委同时将做好保密措施并对问题予以查处。
4)、南地、西地:分别涉及郑州市产业集聚区占地和金寨回族乡新型农村社区占地,相关的赔偿标准均参照郑州市【2009】127号文件规定。因涉及农民切身利益,乡、村两级已督促6组数次召开群众会向群众讲明占地原因及补偿标准,最近一次是2013年2月28日上午,该次群众会向全组每户群众均发放了《开会通知书》并在会后公布了6组账目,将6组账目余款也全部向群众发放。
因你所反映问题属顺口溜形式,有些问题不是很清楚,涉及村组干部违纪问题,你可来乡政府向乡纪委工作人员反映,我们将对相关问题进一步调查、处理并做好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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