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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经营强制消费 让百姓如何维权(下派单位:郑州市工商管理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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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3-18 10:43:3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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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分局

处理时间

2013-4-23 10:07

金水区东风路丰庆华府社区不建设有线电视网络,业主被告知只能只用数字电视,并且家中一台电视只能安装一套数字电视,第二台电视必须再缴一部数字电视费用才能使用。我家购置的两台电视其中一台从买回来就收不到信号无法使用。
而我于去年7月份办理的数字电视,并且强制缴纳机顶盒押金,缴纳了一年费用,才3月份就显示欠费,电视没有信号,多次找河南有线反应无果,请问这种强制只能使用某个企业产品的做法是否合法,被强制使用的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服务恶劣,有没有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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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3-18 15:35:2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反映的“缴纳了一年费用,才3月份就显示欠费”问题,我分局庙李工商所已受理。请网友携带有效合同和收据到工商所现场处理,庙李工商所投诉举报电话:63560316,地址:庙李镇政府院内(丰庆路与国基路交叉口西北角)。
   您反映的“强制只能使用某个企业产品的做法是否合法”问题,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的,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应当由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的监督检查部门处理。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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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3-20 17:58:0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缴纳了一年费用,才3月份就显示欠费”问题,我分局庙李工商所受理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丰庆华府社区位于丰庆路中段,由于投诉者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没办法了解情况,因此我们走访了丰庆华府社区物业管理处,据该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该小区接入安装的是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高清数字电视),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每户第一台电视收费为24元/每月。第二台电视收费为8元/每月,不知投诉者的第二台电视是否交费。对于投诉者提到的去年7月份办理的数字电视手续,缴纳了机顶盒押金和一年的费用,到3月份就显示欠费,电视没信号,多次找河南有线反应无果,强制只能使用某个企业产品的做法是否合法,被强制使用的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服务恶劣等情况。 由于投诉者没留联系方式,所以没办法了解全部情况,望网名为虎啸龙泉的投诉者尽快与我们联系,以便问题得到解决,来时请带发票和与河南有线签的合同(协议)。庙李工商所投诉举报电话:63560316,地址:庙李镇政府院内(丰庆路与国基路交叉口西北角)。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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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3-22 15:18:3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反映的“缴纳了一年费用,才3月份就显示欠费”问题,受市局委托,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支队已经受理。请网友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并携带有效合同和相关收据到经检支队一大队处理,办公电话:68109580,地址:郑东新区祥盛街12号经检支队。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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