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鸽实业公司经理李晓军2007-2010年对白鸽集团公司家属院进行暖气分户改造,违反物权法,事先不和居民商量,不顾白鸽集团公司广大职工住户的反对,强行进行暖气改造,对住户进行人身威胁,谁不改造就停了谁的暖气。
每户收取改造费用在3000元左右(只有收据,没有发票)。我们广大住户每年按时缴纳暖气费,但是李晓军强行改造暖气,强行收费,公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无视业主的权力,我们认为不合理,但是李晓军威胁大家,“谁不交改造费就不给谁供暖”。
我们每年按时缴纳暖气费是应该的,但是又让我们缴纳改造费是不合理的。
暖气分户改造在郑州都是免费的,而李晓军为了大肆收敛钱物,竟然每户都收3千元,热力公司推给中原环保,中原环保一拖再拖,最后把责任推脱得一干二净。是否可以坐视不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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