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2010年5月1日以后在中牟置业买房的业主,现在在中牟县搞开发的房地产公司存在一些普遍性违规或违法的问题,具体如下:
1、部分开发商销售商品住房时,仍是未将前期物业服务公司公示,其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也未公示;
2、商品住房销售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委托单位未明确;
3、燃气初(安)装费(3000元)、有线电视安装费、交易手续费、房地产测绘费等代收费用列在商品房销售价外征收;
4、小区规划的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配套绿化(含绿地率和绿地面积)及商业、教育、医疗等设施的规划设计平面图没有公示。
5、物业存在乱收费现象;房产证办理下来要补交前期物业费(交房前),要不不给房产证。 6、商品房买卖合同存在一些不公平条约。
郑州市、中牟县物价局和房地产管理局下达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已经从2010年5月1日开始实施至今,为何一直存在这种现象。各种违法、违规的收费为什么到现在没有解决?我们全体业主希望中牟县相关部门加大对房地产行业的监管、处罚力度,还中牟县全体业主一个公道,维护在中牟县置业公民的合法权利。
中牟县置业业主
201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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