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城的学府名邸,真的太牛了,我在心通桥上反映的问题说是给协商好了,可我们给他们打电话他们却说他们现在不管了,我们现在不知道该去找谁解决这个问题了,而中牟县政府和县房管局给出的说法是让我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就这样把我们广大业主的利益抛至一边不管了,自己一身轻松,难道我们政府部门就没有一点责任吗,像这样的黑心开发商,是怎么拿到土地的,各项手续是怎么得到审批的,令我们难以想象,试问我们政府部门各项审批手续都严格按照要求去执行还会有今天的结局吗?今天我还在中牟新闻上看到一条关于学府名邸的信息,说是因业主晚交款尾款,按照合同约定应缴纳违约金3000元,可开发商非让交一万元的利息,而他们(开发商)晚交房11个月,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违约金11000元左右,他们却不按照合同约定赔偿,给多少就是多少,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不知道当初签合同是干什么用的,难道只是在应付政府部门,真不知道像这样的开发商怎么能在中牟立足,政府部门有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只有实实在在地为老百姓谋利益,中牟才能快速发展,渴望能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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