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570|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军人子女入幼儿园事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4-28 08:32: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金水区

处理时间

2013-5-8 18:44

2011年7月,教育部、总政治部联合下发了《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政联<2011>7号),幼儿教育阶段,该通知明确规定了军人子女可以跨军区,跨兵种入园,并免收一切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享受与办园单位子女相同的待遇。我是一名现役军人,副营职,爱人和女儿均为郑州市金水区户口,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家离省军区幼儿园很近,我女儿属于“办法“中规定的军人子女,符合入园要求。我和幼儿园联系过了,说要交六千元赞助费,这明显和通知的精神相违背,请问我市对执行该办法有何具体措施,我女儿入园该找那个部门。

下派到:
1. 金水区教体局  查看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3-4-28 08:54:54 |只看该作者
已通过金水区转金水区教体局

查看转发帖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爱在一生里  在2013-4-28 09:22  评价处理结果为:满意  并评价说:虽然还没有结果,但转发的速度很快,处理结果我很满意,管理员您辛苦了
处理状态: 转发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3-4-28 09:09:27 |只看该作者
下派到  金水区教体局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9-22 04:25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