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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针对您所咨询的问题,巩义市信访局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2005年5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规定,反映信访诉求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逐级反映,2006年按照上级要求,我市开通了“网上信访”,通过政府网站的信访平台反映信访诉求。目前,我市的信访渠道有:走访、信访、网访。
根据《信访条例》规定,反映问题应按照逐级上访的原则,按程序反映。上访人反映问题应到所在镇、街道或问题所属局委反映,持以上单位的处理意见书到巩义市人民政府复查复核委员会或到所属委局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查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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