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郑州市的规定,物业收费标准如下: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元/平方米?月),根据物业公司的资质,具体是:一级:多层住宅0.38,高层住宅1.10;二级:多层住宅0.32,高层住宅0.87;三级:多层住宅0.26,高层住宅0.73;四级:多层住宅0.20,高层住宅0.64;五级:多层住宅0.15。另外,多层、高层住宅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可以上下浮动,但不得超过20%。
以上均为在郑州市物价局官方网站上查到的数据,但是2013年的这次经适房“新龙小区”物业费怎么标的那么高啊1.75元/平米,以上是在房管局网站上的截图:
经适房是为中低收入家庭做的一个惠民工程,可物费远远高与郑州市80%以上的商品房的物业费啊。真不知道物价局制定的标准是摆设呢还是骗人的,难道物业公司的等级还有比一级资质更好的规格?如果说一级最好的物业收费是1.1,那我们1.75的物业费那不会要享受总统套房级别的服务吧。给我们的疑问是物价局领导会不会有不透明的“官商”问题?
补充内容 (2013-5-18 08:49):
按照规定,一级等级1.1元,上浮20%为1.32元,再加上监控运行费0.05元=合计:1.37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