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经我局工作人员调查,由于公司前期存在在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行为,我队于2012年3月对该公司实施了行政处罚。
关于投诉人提到的不能按约定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问题,公司由于该项目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无法履行协议约定,公司提出了二个解决方案:
1、该项目预售证预计于2013年7月份左右办理完毕,公司保证在预售证取得后将依次通知客户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2、如客户要求退房,公司将全额退还客户所交款项,并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客户所交款项的利息。
目前我队未发现该项目在受处罚之后有新的违规销售行为,下一步将重点关注该项目,如发现有违规销售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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