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剥夺了我村民的权益!
主要问题: 1、我在早在2008年就已经迁入曹古寺村,我身份证上也是曹古寺村村民,在户口本上也是曹古寺村村民,在村长及村委会选举中也有选举权,为什么在拆迁中我不能按村民待遇分到50~60平方米的房子?
具体情况: 我是经开区曹古寺村村民,我们村已经开始拆迁,但是我对拆迁补助有异议,感觉明显存在严重不合理现象,我不是原住村民,但我在早在2008年就已经迁入曹古寺村,我身份证上也是曹古寺村村民,在户口本上也是曹古寺村村民,在村长及村委会选举中也有选举权,为什么在拆迁中我不能按村民待遇分到50~60平方米的房子?
政府文件规定了外来人(后迁入的村民)不能享受福利?不能按村民对待?
请问是那个政府文件规定或是那个政府部门规定按血缘关系来确定得到的权益待遇?我在问拆迁指挥部时得到潮河办事处曹古寺拆迁指挥部人说:这是经开区规定的 在户口本上显示非直系血缘关系的的不享受村民待遇!
请领导在百忙之中给予草民详细解答!万分感谢!谢谢领导!
如果没有国家政府这样的规定:那么是谁给拆迁指挥部权利说是没有我的福利房子?
那么拆迁部给我们说没有房子,但是规定没有说我没有房子,那就是可不可以这样理解为:这个房子被他们给黑了?国家政府没有剥夺我的权利,但是他们私自把我这一部分应得的房子变成某些职能部门的小金库里的部分资金的吧!如果是这样 我们的尊敬的市长及高管们是不是可以严查一些职能部门的小苍蝇呢?如果能给我详细解释我将更加感激!
我看了政府127文件及郑经管政 2012 65号文件 上面没有说按血缘关系或是非直系不分福利的条文!那位高人给我解释一下谢谢!
如标题 如果解释清了政府确实规定了我没有权利,那我可以把标题名字改了!
如果没有规定,但是没有得到解决!那就请高人指导下我应该如何处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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