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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牛南社区违规违法(一栏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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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9 23:58:5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伏牛南社区违规违法(一栏表)

    (一) 2012年7月16日,郑州市中原区房管局批准了“凯旋门住宅小区申请成立业主大会”的申请。

    2012年7月17日郑州市中原区房管局发函,通知郑州市绿东村街道办事处,“凯旋门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并于当日转发给绿东村街道办事处伏牛南社区。根据建房[2009]274号第九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收到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60日内,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2012年7月26日凯旋门热心业主和凯旋门业主委员会筹备委员向伏牛南社区递交了《凯旋门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人产生办法(讨论稿)》,如果在7月26至10月25日(三个月内)伏牛南社区拒绝业主们的合理要求。违反建房[2009]274号第九条:“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60日内,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二) 2012年7月19日、7月25日、凯旋门5位热心业主分二次去伏牛南社区,与伏牛南社区陈根伟书记、孟莉红主任和工作人员磋商“凯旋门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人产生”等问题

  2012年7月26日凯旋门热心业主和凯旋门业主委员会筹备委员向伏牛南社区递交了《凯旋门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人产生办法(讨论稿)》,凯旋门热心业主意见是:以上(讨论稿)如果伏牛南社区认为不完美,请社区拿出一个方案让业主们讨论,截止2012年12月31日也没有答复。

     凯旋门热心业主2012年7月份3次找伏牛南社区磋商,并递交(讨论稿),社区不给业主们答复。违反《郑州市社区物业管理工作评优评差办法》news/html/?206.html中关于“指导业主大会有方案、有措施、有目标、有工作落实”

    (三) 2012年7月至12月31日 ,以“最近很忙”为借口;以“不回答”业主们多次来访为策略;以“推诿、敷衍、拖延”作为方式;以组织造假材料(搞“调查取证”)作为手段。

    20121027日至1123日,社区第一拨的入户凯旋门调查取证(组织造假材料),1030日伏牛南社区将调查取证的假材料送到办事处和中原区房管局,这些调查取证的造假材料没有得到中原区房管局的认可。20121126日至今。伏牛南社区不甘心(阻碍和破坏凯旋门成立业主大会)阴谋的失败,又组织了第二批由社区(陈根伟)书记带队入户凯旋门,搞第二拨的调查取证,并在凯旋门业主中散布谣言,破坏业主之间的团结,让业主推翻自己的签名,达到干挠和破坏业主大会的成立。违反《郑州市社区物业管理工作评优评差办法》郑物〔2011〕5号news/html/?206.html(五)信访投诉处理:2.   业主投诉有专人办理,调查处理快速有效,回复业主及时;

    (四)11月26日下午社区陈书记(根据名片进一步确认是陈根伟书记)和一个是矮个胖胖的工作人员来到B座1105的业主办公室,告诉B座1105业主:凯旋门能不能把成立业主大会的事推翻或推倒重新再来一次。

违反《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由县(市)、区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协调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五)伏牛南社区是为推翻(推倒)凯旋门成立业主大会的事,作了四件事:第一件事:公开散布谣言,“A座0705业主先开始向物业索要10万元,后又要20万元,如物业公司给钱,A座0705业主(赵先生)不再牵头。”赵先生是推进凯旋门成立业主大会的热心业主,挑拔其他业主对A座0705业主的不满,达到破坏业主大会的成立;第二件事:收集、组织造假材料,搞所谓的“调查取证”以达到推翻“凯旋门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第三件事:说服业主能不能先不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由社区来协调物业与业主之间的问题;第四件事:说服业主凯旋门成立业主大会的事推翻不行,那能不能推倒重新再来一次。违反《郑州市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郑政〔20118:科学指导业主大会建设,提升业主自主管理水平,要加大对业主委员会的扶持力度,有计划地组织学习培训和经验交流

    (六)社区《1月5日公告》前,独断专行,不争求业主们的意见,说明伏牛南社区没有搞清楚“社区在业主大会工作中的定位”,既然思想不端正,工作肯定搞不好,伏牛南社区第一次负责组建凯旋门筹备组的工作宣告失败。失败原因之一就是:违反《郑州市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郑政〔2011〕8号“业主大会工作核心在自我建设,重点在指导监督” 。“房管部门主要负责业主大会工作的业务指导,街道(乡镇)负责业主大会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社区居委会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

(七)3月18日社区公告有部分“业主” ( 社区称有61人) 提出异议。。”伏牛南社区在不能证实61人是业主的前提下,在凯旋门业主们一片质疑(“违反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暗箱操作”)声中,强行(不与业主们协商)在5月9日发公告,进行第二次推荐筹备组业主代表候选人。违反建设部建房[2009]274号文第十一条 “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协调解决”-----由社区组织有异议的双方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协调解决“异议”和分歧。

目前,伏牛南社区在不能证实61人(提出异议的人)是业主的前提下,在凯旋门业主们一片质疑(“违反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暗箱操作”)声中,强行(不与业主们协商)在5月9日发公告,进行第二次推荐筹备组业主代表候选人。

按“5月9日公告”news/html/?303.html要进行“选举”,在“选举”前,业主们向社区提出公示39名筹备组业主代表候选人推荐表,理由如下:

只有公示了才由利于下一步的选举(在彼此不了解情况下,通过公示进一步了解筹备组业主代表候选人);只有公示才能使广大业主知道这39名业主是否符合《凯旋门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产生办法》news/html/?252.html ; 只有公示了才能实现(伏牛南社区5月9日《通知》所说的)公平、公正、公开的成立首次业主大会;只有公示了才能取信于凯旋门业主们;只有公示了,有关伏牛南社区“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的传言不攻自破。但是业主们以上合理的要求社区给予拒绝。业主们问:何时进行“选举”社区不给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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