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些小区在建设过程中,不按规划审批要求建设足够停车位,这样是不是违法?
2、开发商不按规划要求建设;把其中规划90平米以下的50%那部分建设成一个入户门面积为135平米的房子,规划验收的时间堵一个门形成两户的假象,在给予验收人员好处费使其睁只眼闭只眼的形式通过个别验收而不再全部检查的方式过规划这一关。再采用捆绑销售的方式卖给同一个业主,这样实际上给建成90平米以上的房子没有区别。因为入户门也是一个并且你要买必须一块买,这些全部完成后再通过虚报实际情况给房管和规划部门,以换取给业主颁发两个房产证的事实。这种情况是不是违犯规划法?
以上两种现象求解违法什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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