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郑州市城管分局详细调查给与回复一下问题:
一.新注册的“郑州威虹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跟原来的“郑州龙锦海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到底是什么关系?
二.为什么“郑州龙锦海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在注册地办公?擅自变更办公地点你们怎么处置?
三.新注册的“郑州威虹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地址门上锁,人在里面办公,你们管不管?
四.新注册的“郑州威虹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没有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和《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依然从 事从事非法荐股,虚假宣传、恶意欺诈消费者、偷税漏税等非法经营活动,你们怎么处理?
五.原来用户在工商的的投诉和举报纠纷没有解决。你们怎么同意“郑州龙锦海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偷偷注销了?这个你们怎么解释?
六.注销后立马注册新公司依然从事同样的违法行为,你们到底管不管?
七.原来的“郑州龙锦海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黄志军依然有注册企业,那企业是否负有连带责任?
八.你们不能用企业一注销了就一了百了为借口,推卸你们的监管失职与违规操作,受骗人的钱都是在注册期间被骗的,被骗款是由原法人还是你们管城区工商分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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