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463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女儿将亲生母亲放在太平间五年不管不管 [复制链接]

Rank: 3Rank: 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6-4 17:29: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女儿将亲生母亲放在太平间五年不管不管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办事处李秋珀为霸占家产,丧尽天良、不择手段,不顾亲生母亲的生命健康致母亲于死地。早在1999年她丈夫周辉是中原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的时候,通过原大岗刘乡土地所公职人员冯百祥、郑惠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协同李秋珀用造假欺骗、偷梁换柱等手段,将奶奶王金香的农村宅基地证号012169变成李秋珀的原证号….将其变成村民骗取农村宅基地使用证。使其披上“合法”的外衣来骗取国家拆迁补偿。而李秋珀从出生到现在都是城镇户口,她的户口一天都没有在李江沟村落户过,这是不争事 实  。自从父亲20078月去世后,李秋珀就加快了她掠财步伐,在一个月的时间里有计划、有目的地实施:

     12008111日偷偷作了所谓的公证,将母亲名下的所有财产归她所有。(公证时家里没有一人在场,只有她在自编自导,母亲因病瘫痪丧失了语言功能,她叫母亲点头,摇头有视频为证)

     2、长期霸占母亲的养老金。2008112日将母亲养老金上的最后一笔5000元钱取走,累计霸占母亲养老金6.4万元。

     32008114日用不正当的手段将母亲的户口偷偷转到她的户籍上。(事实至今日母亲户口现在仍和大儿子一起,并没有迁出记录)

     4、父亲去世后,多次向她讨要母亲的工资卡就是不给,于是家人和姨、舅商量准备起诉她要求返还工资卡时,200821日晚7点左右这个临近春节阖家团圆的日子,李秋珀买通保姆,伙同其“前夫”(他们在2000年为霸占汝河路某单位的房子而假离婚的….)偷偷将瘫痪在床的母亲拉到原邙山分局(现惠济区分局)前夫临时租的房屋内,(离儿女们的家几十公里远,包括李秋珀家)2日早上我们发现母亲不见了,并拨打了110报警,直到25日中午母亲不明不白去世,在短短的三天多时间里人就没了,身边没有一个亲人,(我们是偶然知道母亲去世的)我们连母亲最后一面也没能见到,给我们留下了终生遗憾。

    5200825日母亲去世后,她既不向家里的兄姐报丧,也不向长辈们报丧,就直接把母亲拉到五院太平间,然后就不管不问,一放就是五年多。我们多次通过各种方式叫她出来协商办理母亲的后事,她东躲西藏躲不予理睬,我们登报她也不出来。(见大河报)我们曾经堵住过两次她和前夫报假警….这就是自称孝女的李秋珀的所作所为。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不难看出她的动机,她所作的一切是不符合常理的。

    为此我们在2008年7以剥夺我们亲情权、知情权、母亲的生命健康权、要求她出来共同办理母亲的后事为由起诉,她“前夫”周辉找人重重阻拦不予立案,在我们再三的理论和要求下才予立案。后来官司打了四年多,李秋珀一次都不出来过。我们想办理后事办不了,因户口被李秋珀偷转走了(我们去建设路派出所开死亡证明说户口不在这里了,叫我们去接收地中原西路派出所,到那了我们没有户口本和身份证,不符合国家户籍法,没法办理。)

    5年了老人一直在太平间放着,想想就寒心,谁都有父母、亲人,李秋珀为贪财做尽丧尽天良的事情,连最起码做人的道德底线都没有,能把含辛茹苦将她养大的母亲置于死地而不管不问的人,还算人吗?现在为人妻,为人母,她的所作所为也是在给她的儿子做榜样呢。人在做,天在看,要遭报应的。

抛开一切恩怨,死者为大。我们希望她能早点出来给我们一个交代,好让母亲的在天之灵也能早点得到安息。

李光春  李广夏  

李岚13*******94

   



补充内容 (2013-6-5 19:19):
纠正标题《女儿将亲生母亲放在太平间五年不管不问》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2 01:23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