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升龙凤凰城A区业主。按照合同,2011年12月31日是约定的交房日期。今天开始,有业主接到升龙凤凰城开发商电话,说要于12月31日-2012年1月3日分批交房。我们到工地现场看了,根本不具备交房法定条件。主要是: 1、没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绿化工程没完工; 3、入户门洞周围裙楼外墙装修没完工,脚手架还在那,会对业主构成安全威胁; 4、燃气不通; 5、水电是市政水电还是工程水电不祥。 6、消防、规划、人防等工程是否经过验收合格不详,业主安全没有保证。 开发商已经对B区业主进行了强制交房,也得到了贵局的制止(贵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现在又要对A区违规交房。我们A区业主不希望B区的一幕在A区重演,因此向贵局投诉,希望贵局能予以调查处理,纠正开发商的违规交房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