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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鼎盛时代三期违反合同和宣传,建成“停车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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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6-8 10:35:4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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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

处理时间

2013-6-18 18:33

东方鼎盛时代三期虚假宣传,宣传的时候说没有地上停位。而且他们卖地下车库的时候,也说地上不过车,让业主买地下车库。他们反复的宣传,让地上不过车的印象深深地印在业主们的印象中。业主的合同里写的也没有地上停车位。现在快要交房了,去实地看才发现他们在地上规划了二百多个停车位,而且车位都是侵占公共绿地,占用公共道路的。有一些车位就建在一楼业主的窗户边上,如果停放上汽车肯定会影响一楼采光。请房管局和规划部门出面,帮我们维权,责令开发商取消地上停车位,保持原有规划,还我们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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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6-8 12:55:48 |只看该作者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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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6-17 20:25:29 |只看该作者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协调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直属分局核实,东方鼎盛时代三期(即8#地)的规划技术指标中明确地上停车位为240个。
    若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没有地上停车位,说明项目开发商存在虚假广告宣传,可以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 对自行发布或者代行设计、制作、发布违法广告或者从事其他违法广告活动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照《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责令停止发布、公开更正;给予没收广告费用或者违法所得、罚款、停止广告业务等处罚。”规定,依法向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
     感谢您对郑东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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