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保障局的领导们:
凯田花园的物业费高,又收高价装修垃圾清运费等这些都暂且不说,但最近他们又给小区的业主都发出了一个通知,让我们务必于6月30日前预缴分户供暖计量装置及安装费用共2000元。后边还预祝端午节快乐,阖家欢乐!也不知道这事会让谁端午节快乐
我们业主们查了很多相关资料:
1、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凯田花园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批复发布时间:2011-04-10 来源:郑州市物价局郑价公函〔2011〕15号中
“三、你公司在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中应严格遵守国家价格政策和法规,不得违反规定价外收取天然气工程建设费、暖气工程建设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等费用,认真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并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所售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增加价格透明度。”----新房子还没住还没供暖就要改造吗?前期的暖气工程建设中难道没有设计吗?我们为什么还要出这个费用?
2、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2〕37号中资金筹措中也没有哪种情况要我们业主来支付此项费用的。尤其提到凡在2010年11月30日(不含当日)以后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居住建筑,没有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对新建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监管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10〕83号)要求执行的,已加入集中供热的,所有改造费用由原建设开发单位承担,不得向居民用户收取。市住房保障局负责协调落实,完成时限2013年6月30日。不能按时完成的建设开发单位,记入企业信用不良记录。
我们的物业公司这样算不算乱收费?是不是最应该列入信用不良企业名单?
我们如果不交费物业说今年就不能供暖?威胁我们吗?我们全体业主肯请市住房保障局严格调查凯田花园的物业公司,同时请领导们落实小区物业是否申请供暖?现小区是否达到供热部门要求的供暖条件?今年冬天能否顺利供暖?并请领导加大对凯田花园小区的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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